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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装修废弃物“投哪里”?广州将作出明确规定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甘伟萍 2025-08-20 16: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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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记者日前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条例》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以坚实的法治保障促进广州建筑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于群众关心的日常装饰装修废弃物“投哪里”“怎么投”“如何管”等问题,《条例》作了细化规定,其中为群众处理装修废弃物提供明确指引,可以“自行投放”或“找人清运”。

据了解,广州市建筑废弃物产量从2012年的2386万立方米增加到2024年的6640万立方米,增长了两倍,其收集、贮存、运输、消纳、综合利用对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产生巨大压力。同时不断提高的智慧管理手段和建筑废弃物资源利用水平,又为新的监管工作方式创造了条件,这些都需要修订《条例》加以规范。

群众日常装饰装修废弃物应该“投哪里”?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为避免装饰装修废弃物乱堆乱放、影响环境卫生,《条例》为群众处理装修废弃物提供明确指引,可以“自行投放”或者“找人清运”。

其中,“自行投放”必须定点投放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的非许可类装饰装修废弃物暂存场所。群众可以通过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微信小程序找到暂存场所的地点。

“找人清运”即直接交由具有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运输单位清运,送至消纳场或者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填埋、回收或者再利用。群众可以通过网上清运平台选择需要清运的装饰装修废弃物种类、数量、预约时间等信息,进行“一键下单”,实现装饰装修废弃物网上预约、上门清运,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高效解决装饰装修废弃物的处置问题。

群众日常装饰装修废弃物应该“怎么投”?

法工委负责人表示,排放非许可类装饰装修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是提前告知。装修前告知管理责任人装修时间、地点、规模等信息。管理责任人包括物业服务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办公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人。二是分类投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暂存、收运,有害垃圾应当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三是规范投放。明确应当袋装收集、定点投放至指定的暂存场所。四是清除责任。沿途泄漏、遗撒的应当立即清除。

群众日常装饰装修废弃物应该“怎么管”?

对群众投放装饰装修废弃物的方便不能建立在对其他群众、周边环境的“不方便”基础上。《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暂存不能超过二日。投放至暂存场所的装饰装修废弃物,应当在二日内清运。二是暂存点不能扰民。暂存场所的设置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交通安全等规定,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居民正常生活。三是加强精细管理。管理责任人应当明确投放时间、监督投诉方式,围蔽暂存场所并保持清洁,劝阻和制止违法投放等。四是明确法律责任。对不袋装收集、定点投放或者泄漏、遗撒不立即清除的单位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沿途泄漏、遗撒、乱倾倒建筑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群众意见大,《条例》作了哪些监督管控规定?

建筑废弃物泄漏、遗撒、乱倾倒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条例》作了细致规定:一是加强源头管控。明确运输车辆保持整洁、密闭运输。二是落实全环节联单管理制度。建筑废弃物排放、收集、贮存、运输、消纳、综合利用实行联单管理制度,实行全过程管控和流向追溯。所有建筑废弃物只能交由具有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运输单位运输,只能运输至合法的消纳场、综合利用场地。三是强化应急处置。建筑废弃物沿途泄漏、遗撒的,应当立即清除;不能及时清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或者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代履行。四是规定明确法律责任。在道路上运输建筑废弃物沿途泄漏、遗撒不立即清除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甘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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