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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装修惹官司 法院调解止纷争

来源:大江晚报 作者:饶剑雷潇 编辑:甘伟萍 2016-06-02 10: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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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正在休婚假的小王最近有点烦,本该欢欢喜喜筹备婚礼的她却摊上了官司——为她装修婚房的装修公司一纸诉状将她起诉到镜湖区法院,要求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小王经人介绍,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将自己的婚房交给该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工程总价款为8万元。装修期间,小王支付了6万元,装修完毕后,在双方未对房屋进行验收的情况下,小王入住新房。之后,小王以房屋装修质量不过关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2万元。

  装修公司诉至法院后,双方当事人起初均各持己见,争执不下。经过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装修公司承认自身在装修过程中存在失误,房屋中有多处施工效果与合同的约定不一致,同意将需要维修部分的费用在工程款中进行抵扣。通过承办法官的法律释明和利弊分析,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小王一次性给付装修公司工程款1万元,装修公司自愿放弃剩余1万元工程款,双方就此次房屋装修事宜再无其他争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年来,涉及家庭房屋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越来越多,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装修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签署书面合同,将装修工程的工程量、单价、增建工程计算方式等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双方结算和支付工程款的依据。装修过程中,对于水、电、木工等隐蔽工程,应在完成之后即分阶段进行验收,书面确认工程量和工程质量,避免日后就这些工程发生争议。另外,业主在支付工程款给装修公司时,最好保留质保金,以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饶剑雷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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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饶剑雷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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