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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市民在商场买沙发发错颜色 退货遭拒

来源:红网 作者:肖洋桂 编辑:甘伟萍 2016-01-14 09: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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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月14日讯(记者 肖洋桂)预订的沙发颜色弄错,想退货还不行。1月13日,长沙市民王女士遇到这样一件烦心事。上个月王女士在井湾子家居广场买了一套沙发,可1月9日收到沙发时,发现沙发套颜色完全不是自己想要的。王女士当场拒绝收货,但经销商只愿意更换沙发套,也就是解决颜色问题,不同意退货。王女士已将情况反映给了工商部门,雨花亭工商所介入协调处理。
  
  “不但延迟送货,还将颜色搞错了。”家住中建芙蓉嘉苑的王女士说,2015年12月6日她在井湾子家居广场一经销茉莉花香品牌家具的店面买了一套包括沙发在内的客厅家具,合同约定是2015年12月30日送货,但30日并没有送货,经销商给出的理由是:“沙发套做错了,再等一个星期”。可是今年1月9日送货时,沙发套还是错了,并非预订的颜色。当时王女士提出拒绝接收,但经销商不同意退货。王女士以预付款方式订购,整套家具一万多元,其中沙发是三千多元。
  
  为什么沙发颜色会弄错?王女士说,预订时选的是地中海颜色,后来改为条纹碎花颜色。关于更改颜色的问题,已与经销门店达成一致,中间没有误解。王女士称,沟通了几次,送来的沙发仍是错误的颜色,并且商家态度不友好,所以坚决要求退货。
  
  对此,经销门店相关负责人李先生说,王女士最先预订的不是这个颜色,后来更改的,而厂家没及时更改颜色,仍按之前预订的颜色生产制作,就照原样发货了。李先生说,只是颜色问题,愿意更换沙发套颜色,但不同意退货。
  
  涉事双方僵持不下,井湾子家居广场管理方介入协调处理,但涉事双方仍没有达成一致。王女士已将情况反映给了工商部门,长沙市雨花亭工商所介入处理。
  
  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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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洋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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