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装修有规矩 房屋更安居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要求,房屋装修需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明确禁止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行为。意见稿新增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等行为,并鼓励购买房屋安全保险,以进一步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从古至今,安居梦都寄托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快速城镇化,如今不少住房楼龄已超过三四十年,步入了生命周期的中老年阶段。相比较而言,早期建设的房屋设计标准不高,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常常出于功能或环境改善的需要进行装修拆改。可是,因为缺乏统一的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有人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阳台改成卫生间、厨房,引起漏水渗水,有的甚至改变承重结构,导致房屋出现安全隐患。近年来,因为房屋改造而引起的房屋安全事故和邻里纠纷不时发生,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房屋安全无小事,装修不可没规矩。意见稿是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升级,体现了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也是对社会公众关切的有效回应。同时,房屋安全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加强安全意识,在改建、装修时要做到合规守法,如此才能实现安居、宜居。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开征求意见也是一次对房屋使用安全的公众宣传。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谭敏
编辑:甘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