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男子给情人买房装修,闹崩后无人支付装修款,法院判了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钟鸣 编辑:甘伟萍 2022-02-17 17:29:47
时刻新闻
—分享—

朱亮(化名)和小娟(化名)原是情人关系,小刘(化名)主要从事装饰装修工作。

2016年8月至2016年年底,小刘与朱亮口头约定由小刘为案涉房屋进行装修,家具材料等销售清单均由朱亮签字确认。结果装修工程完工后,小刘却要不回钱款了。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小刘将朱亮和小娟一起告上法庭,表示“不管两人谁,只要给我钱,都行”。

在法庭上,朱亮辩称,房子是他买的,交钱是他交的,小娟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说孩子是他的,但是后来亲子鉴定证明孩子不是他的,法院就把房子判给双方之子。朱亮表示,他可以给装修款,但是房子他要收回。

小娟则表示,朱亮谎称已离婚,欺骗小娟给他打工五年,买了房子之后,又跟小娟同居,小娟自己从未找小波进行装修,与小波没有任何联系,不认可需要承担装修款。

关于涉案房屋的归属等问题,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不予判断。

关于装修款的问题,朱亮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充分理解并预见签名确认行为所带来的义务负担,依据小波提供的销售清单及合同相对性原则,法院认为小波与朱亮之间存在装饰装修合同关系。同时,未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小娟系案涉房屋装修适格主体,故不能要求小娟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综上,法院认为小波与朱亮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朱亮经小波催要后,未能及时支付欠款,构成违约,理应承担支付欠款及资金占用损失的违约责任。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钟鸣

编辑:甘伟萍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家居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