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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5万多定制家具 约定50天交货半年多却还没完工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王瑞琪 编辑:甘伟萍 2018-03-19 1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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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过去了,曾先生家的橱柜还没送到

  已送到的柜子也未安装完毕

  按曾先生的计划,2018年春节就可以住进新家,但直到现在,他定制的家具仍未完工。

  2017年7月23日,曾先生与成都一家专门从事定制家具的商家签订家具定做合同,包括衣柜、橱柜、餐厅柜、阳台柜等多个定制项目在内,共计51000余元。依照相应材质的制作周期,其最晚交货时间应为2017年9月12日,然而直到现在仍有橱柜及部分柜子的面板没送到,安装也仅进行一半。

  “现在家里还没有一样是完全安装好了的,甚至部件尺寸都有问题,商家不接电话,安装的要么不接电话,要么今天拖明天。”曾先生说,目前自己已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已于本月初立案。

  装修/ 花5万元定制家具 按计划春节就能入住

  一年前,曾先生在花牌坊附近的一个小区买了一套住房,之后开始计划装修。曾先生表示,自己在朋友的介绍下选择了一家做定制家具的商家。“去年5月就去门店看了,之后交了3000元定金,去年7月23号正式签合同,总价为51000余元,当场预付了80%的货款共40000元。”曾先生介绍。货款收据单及合同中显示家具的定制公司为“成都市林吉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曾先生说,其定制的家具主要包括:餐厅柜、三个卧室的衣柜、进门鞋柜、橱柜、客厅阳台柜等。按合同约定,自签订合同并支付预付货款之日起,交货时间为:实木颗粒系列为30天、实木贴皮系列和烤漆覆膜系列为40天,实木系列为50天。“我们有做实木系列的,按这个时间算,去年9月12日就该全部交货。”

  按照曾先生的计划,最晚去年9月12日家具到位安装好后,装修基本就完成大半,再通风几个月,到2018年2月,农历春节时,基本可以入住。但家具迟迟没交货,曾先生的计划完全被打乱。“直到去年12月初,才收到了第一批货,早就超出了约定的交货期。”

  催货/ 1天计200元违约金 橱柜至今仍未送

  “时间到期后就开始催,但始终没送来,对方口头上虽然说放心没问题,但是不见有实际行动。”曾先生介绍,由于商家迟迟没交货,便在之后再次找到商家,在合同上进行补充约定,约定于2017年10月28日内交货,实木多5天交货,“如果未交装,每天200元计算罚金”。

  尽管如此,在约定时间内曾先生仍未收到家具。直到现在,定做的橱柜也没送到。“按照违约金来算,现在起码也快30000元了。”曾先生说,“目前只送到了餐厅柜、衣柜、阳台柜、鞋柜等,但都没完全安装好,衣柜要么没有面板,要么内部挂件没有安装,有些连尺寸都有问题。”

  曾先生说,期间自己曾多次与商家进行联系,对方也一次次表示“没有问题”,但却一次次爽约。甚至到最后,电话也难以接通。“我最后喊他们告诉我做好没有,在哪个地方,我出钱去拉回来都可以,还把最后8000元尾款也给了,就是希望早点安装好,结果到现在还是一个烂摊子。”

  起诉/ 安装方称“老板出车祸了” 消费者起诉要求退货、付违约金

  商家屡屡爽约之下,曾先生索性将商家起诉到辖区法院。“开始法院建议进行协商解决,但一直没有协商好,也联系不上对方,直到调解期限结束,法院开始立案。”曾先生说。

  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显示,今年3月1日,曾先生诉成都市林吉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正式受理立案。曾先生提出,要求商家解除原有签订的家具定制合同,并退还所支付的货款共计51000余元,同时要求商家按照此前约定200元每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曾先生介绍,目前,依然联系不上商家负责人,“电话一直不通,或者不接。”

  记者了解到,成都市林吉家具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为李先生,也是当初与曾先生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起初两人就交装问题曾多次联系,但并未按时交装家具。3月18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多次试图与李先生取得联系,但电话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尝试多次,才与安装售后的负责人林先生取得联系。据林先生称,拖延交货时间是由于厂商缺货造成的,已向曾先生说明,并会尽快安排交货。

  关于尺寸质量问题,林先生称,在实际生产中可能会与测量时的尺寸存在误差。而对于索赔问题,林先生称,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近期出了车祸,相关事宜需等他来处理。

  律师/ 既是消费纠纷也是合同纠纷 如无回应可“缺席审判”

  针对林吉方面出现的拖欠货物且有产品质量问题,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表示,这种情况既是“消费纠纷”,又是“合同纠纷”,如果有合同约定的话,李先生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将按照合同规定的相关措施进行审判处理。此外,原告也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索赔。

  国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军表示,现实中不少人会在装修时定制家具,一旦出现曾先生类似情况时,可向当地质监部门、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此外,涉及合同纠纷的,可向司法局调解中心申请调解,但前提是双方均接受这种方式。“在此类维权案件中,通过诉讼方式维权,消费者要付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都是很高的。”

  对于曾先生所说的商家负责人难以联系上的情况,张学军认为,在电话无法接通的情况下,如办公地点在成都,曾先生和法院可实地探访办公地点。如对方仍未做出回应、缺席出庭的话,法院可“缺席审判”,并在必要情况下“强制执行判决结果”。 成都商报记者 杜玉全

  实习生 王瑞琪 摄影报道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王瑞琪

编辑:甘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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