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未经我同意,把压岁钱’偷’走了,律师叔叔,这算不算盗窃?您能不能管管?”前天,在社区暑假法律课堂上,湖北广众律师事务所舒丹律师话音刚落,12岁的小强(化名)就迫不及待地向他发问,问题令他又好笑又吃惊。
谁动了我的压岁钱?
小学六年级的小强家住江岸区丹水池,在这次法律课堂上,他第一次看到律师。他困惑地告诉舒丹,自己几年来辛辛苦苦攒了6000元压岁钱,准备找机会实现自己的一系列小心愿,可是,就在不久前,他回家一看,储钱罐竟空空如也。
“谁动了我的压岁钱?”见孩子急,小强妈妈这才轻描淡写地说,最近家里装修缺钱,先拿去当装修经费了。小强生气了,怪妈妈不讲道理。妈妈一听也火了,训斥孩子说:“你还不得了了?这钱还不是我跟你爸给你的!”训得小强无言以对,但这场因压岁钱导致的“母子大战”中,他还是觉得妈妈不对。“在学校里,老师教育我们说,不能未经允许拿别人东西,否则就是盗窃。”小强无辜地问律师,如果老师说的没错,那妈妈的行为算什么?
“这问题一下子把我问住了,但仔细一想,家长应该反思。”舒丹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利应当得到保护和尊重,监护人在处分未成年人的财产时,必须是用于未成年人的利益,比如交学费等,而不能将未成年人的钱拿去赌博、买包包等,小强妈妈的行为从广义上说可以理解为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因为房屋装修有利于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环境,但动用之前还是应该合理沟通。“类似情况,建议父母给孩子打欠条,这有利于培养孩子的诚信观念,心理上也好接受一些”,他提出这一建议。
暑假成未成年人案高发时段
相关数据显示,暑假期间,未成年人侵害他人和被侵害案件数量,约占全年的30%,大大高于非寒暑假期间。
舒丹说,暑假时间长,家长和孩子之间,很快就从最初几天的“蜜月”期切换为“相看两生厌”,一些家长不注意和孩子之间的沟通,容易产生摩擦,要么造成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要么未成年人容易负气出走结交不良圈子,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也屡屡发生,广大家长要切实负起监护责任,要多跟子女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外出活动情况,尊重孩子,与孩子友好相处。
看看孩子们的法律脑洞有多大
1、罚站、挨骂算家暴吗?
问:考试一没考好,妈妈都要让我罚站,有一次,罚站了一个多小时,到了吃饭的时候也不让吃饭,我想知道,这算家庭暴力吗?
答:如果这些行为不是经常发生就不能认定为家暴,建议跟父母主动沟通。我国法律规定:孩子不是个人的财产,他是独立的主体,是国家的、是社会的,是有自己独立的主权的。可惜这一点许多家长理解得比较片面,过于重视学习成绩,忽视其他方面的发展。
2、周末不想去培优怎么办?
问:周一到周五我认真上课,晚上也会做作业,但是周末想跟小伙伴玩,爸妈非要让我去培优,我不想去,他们这样强迫我,对吗?
答:《未成年人保护法》讲究孩子的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发展权。父母在为孩子进行培优班选择的时候,过度的保护也是一种侵权。要发挥孩子的参与权,让他们挑选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在一种相对轻松的环境中追求进步,假如父母一味按照自己的意愿强行让孩子学,可能事倍功半。
3、独自去买手机被宰了能退吗?
问:暑假期间,我一个人拿着压岁钱去买了一部手机,回来后,爸妈一看,说店主起码多宰了我一千块,我可以去退吗?
答:这个要看当事人的年龄是法律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购买行为,没有他的监护人事后追认这个行为是可以撤销或无效的,如果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在其认知范围内的做出的有效,超出部分一般认定无效。
记者 翟兰兰 通讯员 韩玉珍 实习生 刘欢 张艳 朱华莹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翟兰兰
编辑:甘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