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用水管破裂漏水 楼下邻居厨房家具遭了(主题)
法院:楼上住户担责70%(副题)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在城市社区邻里间,时常会发生楼上厨房、阳台、卫生间等位置楼层或管道漏水,影响楼下邻居生活的情况。邻居家隐蔽在自家吊顶上方的水管应由谁来维护?如果发生漏水造成损害,能否全部得到赔偿?近日,成都青羊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件。
今年3月18日,业主林某某发现自家厨房吊顶上方出现渗漏,经检查,漏水点为厨房吊顶上方水管存水弯处破裂,污水渗透吊顶沿厨房墙壁流下,渗水腐蚀了吊顶、橱柜、洗碗机和置物架等。破裂的水管为楼上邻居房屋生活阳台上洗衣机的下水管,该水管属业主张某某家里的专用下水管。
漏水给林某某家造成了一定损失。林某某家购于2018年的某品牌水槽式洗碗机,价格为6800元,曾于2023年1月更换。本次漏水后,林某某对洗碗机进行维修,品牌服务行为报告单载明:因洗碗机腐蚀,无法修复,导致更换,林某某支付了耗材及人工费6960元。因漏水厨房吊顶存在腐蚀,林某某又更换厨房吊顶1组,花了1100元。因漏水厨房吊柜下层被泡起皮、发黑,面板亦存在腐蚀污渍,林某某更换这些又花了1218元。就赔偿问题,林某某与张某某未协商一致,于是诉至青羊法院。
经审理,成都青羊法院认为,破裂的水管在构造上、使用上具有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应属于张某某房屋专有部分,其使用排水管不得损害其他业主权利,张某某应对林某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张某某辩称破损水管存在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但其并未提交证据证明,法院对其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之规定,受损的橱柜起皮发泡、破损,置物架、洗碗机亦被污水腐蚀,以上表明该处存在长期漏水情况,且破损的水管隐藏于林某某厨房吊顶上,林某某有检查的便利条件,其未能及时发现漏水导致前述物品长期受漏水腐蚀,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青羊法院酌定林某某承担30%责任,楼上邻居张某某承担70%责任。记者了解到,双方服从判决,被告表示不上诉。
法官提醒:因此邻里之间被侵权方如发现有类似情形的,应第一时间联系对方进行处理,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以便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颜雪
编辑:甘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