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6日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时隔9年,我省将对《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修订,已制定《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2017年7月1日起,海南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实施商品住宅全装修的省份,我省印发《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全装修交付到位。如今,9年过去后,根据新的相关规范和发展要求,我省重新修订制定《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我省商品住宅全装修活动,提升住宅品质,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看点一
明确了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
《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全装修活动各方的责任边界。建设单位作为全装修的第一责任主体,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具体包括负责住宅建设过程的组织管理、全装修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以及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等工作。
设计单位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合同进行设计;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进行施工;监理单位须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意见稿》强调,从事全装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
这也意味着,今后房子装修质量出现问题,先找开发商。同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要各司其职,责任链条清晰,购房者有问题要解决不用再被“踢足球”。
看点二
先验房后收房 保障购房者权益
《意见稿》提出要积极探索实施“工地开放日”“先验房后收房”等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组织购房对象进工地交流,听取合理意见和建议,优化质量管理。项目交付前由业主进行验房,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按照规范、标准对质量问题整改合格后办理交付手续。
此外,施工过程监管更加严格,要求各类管线隐蔽工程、防水工程、墙面地面铺装等关键工序执行“举牌验收”制度,必须留存验收视频影像资料备查。
房子装修中,管线、防水等工序一旦有问题,房屋防水渗漏或墙面开裂,看似简单但追究责任复杂,让不少购房者头疼。今后,这类关键工序保存验收视频影像资料,责任追踪有依据,谁也赖不掉。
看点三
交付标准不能低于样板房的装修质量和标准
《意见稿》对样板房管理更加规范。一是要求交付标准不得低于样板房交付的装修质量和标准。二是开发商确需变更材料、品牌的,须与业主协商约定后方可变更。三是样板房保留时间有硬性规定:自全装修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保留不少于6个月或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保留不少于1年。
这就意味着,样板房可作为购房者维权的直接参照物,购房者在收房的半年内,可以去仔细对比样板房,如果发现交付标准不一样,就可以向有关方投诉维权。
看点四
服务升级 鼓励标准化+个性化装修
《意见稿》鼓励建设单位结合市场导向和差异化消费需求,采取“标准化基础装修+饰面个性化定制面层+智能家居套餐化增配”的装配式内装修交付模式,提供多种装修风格供购房人选择,满足多样化装修消费需求。
同时,《意见稿》还鼓励建设单位为业主提供个性化增值选配方案,家电、窗帘、灯具、厨房和卫浴设施等可提供多种选项供业主在购房后灵活选择搭配。
在智能家居方面,《意见稿》明确引导推动智能家居应用,对新建全装修住宅,要求明确户内设置入侵报警、火灾自动报警等基本智能产品要求,鼓励预留居家异常行为监控、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适老化智能产品的设置条件。
全装修也可能造成房屋装修风格过于统一,此次修订,也意味着我省全装修正从“统一交付”向“个性化+精细化定制”进化,满足不同购房者需求。
来源:海南日报
编辑:甘伟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