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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家具与卖家描述不符,这些证据要留好!
2022-05-24 12:06:30 字号:

网购家具与卖家描述不符,这些证据要留好!

买家具、布新家,很多商家将家具的展示和售卖,放在了线上。

有些买家在收到家具时才发现“买家秀”和“卖家秀”不一样。

案件详情

李女士打算给新家添置家具,她在某平台上看到了王老板正在直播售卖的家具。通过微信沟通询价,李女士在其店里订购了一套包括沙发在内的木制家具,并支付了75000元预付款,收到家具后又支付了78000元余款。

但家具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破损,李女士还发现家具原材料与王老板承诺的不一致,认为王老板存在欺诈行为。

协商退货无果后李女士将王老板的店起诉至宝坻法院,要求赔偿三倍购买费用并退货退款。

李女士:

在购买前,王老板曾承诺其所售家具均为整体乌金木制作,在微信中他也明确表示连床帮都是乌金木制作而非贴皮。

王老板:

售卖给李女士的家具主材用的是乌金木,辅材用的是其他木料。我从未在交易的过程中承诺过涉案家具均由乌金木打造,也不可能作出此承诺,因为这不符合家具市场的现实情况。在交易中,我不存在任何过错,更没有欺诈行为。

由于李女士未能提供与王老板之间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王老板在交易中存在欺诈行为.最终通过调解,王老板同意给付李女士家具磨损费及案件受理费19000元,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江先生身上。

案件详情

江先生经朋友介绍通过微信认识了某家具公司设计师刘先生,并从刘先生处购置家具。购买时,江先生明确要求选用进口品牌板材,得到刘先生承诺后便支付货款6万元,但在安装时发现吊柜的颜色与实体店内颜色不一致,便联系该家具公司进行鉴定。

经鉴定人员鉴定涉案板材与进口板材存在差异。双方协商未果后江先生将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三倍赔偿购买费用并退货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江先生提交的证据初步证实涉案板材与进口品牌板材存在差异,刘先生作为家具的供货人应出具品牌板材的进货证明等材料,现刘先生无法提供上述资料。

双方形成买卖合同时,无证据显示刘先生以经营家具为业,故刘先生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定义的经营者,故本案不能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最终判决退货退款6万元 驳回三倍赔偿的诉请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前要仔细了解清楚、谨慎挑选,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如若发现被骗应留足相关证据,如下单截图、聊天记录截图,并保留支付信息、订单确认信息等,以便日后依法维权。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甘伟萍 实习生 姜鸿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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