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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渗水,五年未拿钥匙也要缴五万元物业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斌 编辑:甘伟萍 2018-06-27 10: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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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记者 周斌

  5年前,梁先生买下万达公馆一套240多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准备收房时,发现阳台外墙渗水,还有卫生间水龙头等也出现一些问题,便以“房子存在问题”而拒绝收房。当时工作人员答应立即进行整改。后来几年,梁先生也去过几次,发现一直没有改好。直到今年4月,梁先生催得急了,物业公司请人进行处理,基本整改到位。但当梁先生准备搬家时,物业公司告诉他,近五年来欠下的5万多元物业费必须缴清。这样梁先生不满:因为房子装修有问题,我一直没有拿钥匙,根本没住人,难道也要交物业费?

  读者投诉:近五年才修好外墙渗水

  “当时买万达的房子,一是看中万达的品牌,再就是房子位置不错,而且是精装修,可以拎包入住。”梁先生介绍,当时的房价为每平方米1.24万元,可以说是当时长沙住宅中的极品了。2013年11月,当时的物业公司通知梁先生收房时,他发现户外阳台外墙渗水比较严重,还有保姆房的墙壁以及卫生间水龙头均存在问题,于是以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绝收房。

  据梁先生回忆,当时的工作人员态度蛮好,对梁先生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登记,并承诺马上进行整改。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待梁先生再次去验房时,发现问题根本没有处理。后来几年,在外经商的梁先生也曾先后去过几次现场,发现问题还是没有处理好,所以一直拒绝收房。直到今年3月,在新来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彭先生协调下,由物业公司出面请人,把问题处理好了,处理结果得到了梁先生认可。

  记者调查:质量问题已解决但欠下物业费

  紧邻湘江中路的万达公馆,闹中取静,梁先生所购的住宅楼层适中。在物业公司人员陪同下,记者21日随梁先生来到他的房子里,看到原来外墙渗水的阳台已经粉刷一新,包括其他几个地方的装修问题也已解决,梁先生也表示对目前维修结果表示基本满意。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之前已欠下了5万多元物业费须缴清。

  万达公馆物业由大连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网上显示曾用名:大连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管理。在公司办公室,物业公司负责人彭先生承认梁先生反映的房子渗水等问题,不过他认为房子渗水是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而物业费的问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明确,由物业公司负责收取,用于小区物业维护。他建议梁先生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但以房子质量问题拒缴物业费是站不住脚的。

  律师提醒:购房者注意合理维权

  梁先生认为自己一直没拿钥匙,也即没有收房;而且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这段时间的物业费不应自己缴;而物业公司负责人彭先生表示,不排除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公司权益。 这段时间的物业费究竟该谁出?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刘天沛律师表示:本案中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有约定;如该房屋存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以外的质量或准修问题,开发商承担维修义务,但购房者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否则视为已交付。故在此情况下,如果开发商通知收房时,已满足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如购房者以非主体以外的质量问题拒收房屋是不成立的,房屋仍视为交付;该房屋的质量问题系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物业公司系经过合法程序被聘用并已经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根据法律规定,物业费是需要正常缴纳,但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逾期未维修房屋的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损失,包括维修费、物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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