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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物业科:装修押金就该在装修时交纳

来源:光明网 作者:鲁超 编辑:甘伟萍 2016-06-27 09: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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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邑县的刘先生6月21日求助称,“夏邑县紫香山小区,要求业主不装修也要交装修押金,否则拒绝为业主办理交房手续”。
  
  记者报告
  
  “我在夏邑县紫香山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但我现在并不准备去住。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不装修也要交装修押金。”刘先生说,“物业费什么的费用我都认可,可我现在又不准备进行装修,为何要交装修押金?”
  
  刘先生说,自己对于业主在装修时要交装修押金没有异议,却无法接受不装修也要交装修押金。“我这套房子只是作为投资的,目前根本没有打算入住,自然不会进行装修了。那我现在就不应该交2000元的装修押金和300元的装修垃圾处理费。”
  
  6月21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夏邑县紫香山小区物业经理李秀义,他表示清楚刘先生的情况,但因其要求开通水电,所以就必须要先交纳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处理费才能办理入住。
  
  “如果他的房屋不准备入住,那么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可以临时接通水电,让他进行验收。但他要求,房屋要接通水电,这样就不能说是不入住了。”李秀义说,因为有些业主在装修时,并不去找正规的装修公司,而是私下找“装修游击队”进行简单装修,所以只要是要求开通水电,就要交纳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处理费才能办理交房手续。
  
  随后,记者就此采访了商丘市住建局物业科科长柴志,他明确表示夏邑县紫香山小区物业的做法是错误的。“业主在装修时,应该交纳装修押金。如果短期内不进行装修,是可以不交的。物业的工作人员可以随时进行检查,只要发现业主在进行装修,就要求其交纳装修押金。”柴志表示,装修押金本身就是业主在装修房屋时所交,在装修完成后,由物业公司进行检查,只要没有在装修时破坏房屋的结构,就应该及时退还给业主。
  
  柴志表示,业主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可以在其进行装修时才交纳装修押金,并拒绝办理入住手续时就交纳装修押金。“业主可以向夏邑县住建局物业办进行投诉。”
  
  6月22日,记者联系到夏邑县住建局负责物业办的副局长李英时,她却称“管不住”。“物业公司的资质管理都是在市住建局的,我们制约不了他们,也就管不住。”李英说,业主可以向市住建局投诉,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更正的话,市住建局可以不给物业公司进行审验,甚至吊销其资质。
  
  “权限我们已经下放给县里了,说管不住是不对的。”柴志说,如果夏邑县住建局认为无法制约当地的物业公司,可以将情况上报到市住建局,“我们一定会就县里上报的情况进行处理”。
  
  随后,记者再次联系到李英,她表示将会把情况上报到市住建局。
  
  记者 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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