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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黄志明建议降低社保费率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编辑:甘伟萍 2015-03-17 1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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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志明。图/潇湘晨报记者 殷建军

  红网北京3月9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李柯夫)来北京开两会之前,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万家丽集团董事长黄志明对部分企业和企业员工进行调研。

  他发现:月薪5000元的工薪阶层,扣完税、社保、住房公积金后,拿到手的一般不超过3000元,“如果再除掉房租、水电等,很难有什么余钱了”。在他看来社保费率已渐渐偏高。

  3月8日,黄志明向大会提交建议,他认为应该通过降低社保费率,释放国民活力,鼓励动员全民参保,来解决“未富先老”养老体制缺陷。

  黄志明介绍,根据湖南社保政策相关规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保缴费比例,企业为31%左右,其中养老20%、医疗8%、失业2%、工伤0.5%、生育0.7%;个人累计达到11%左右,“虽然各地缴纳社保费率略有不同,但绝大部分省市缴纳比例都在工资总额40%以上”。

  “作为员工,虽然愿意通过参加社保,让自己年老后能够有保障,可沉重的缴费负担让他们总是担心,这么缴下去是不是划得来?是不是存银行更合算?”黄志明说。

  作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每月给员工购买社保是个头痛的问题。买了,有些员工不理解,觉得每月拿到手上的工资太低了;不买,又担心员工向人社部门投诉。

  黄志明认为,目前国内企业职工已经负担很高的社保缴费,要真正实现国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只有政府增加和保障社会养老的财政投入,降低社保费率才能从根本上刺激鼓励全民参保的热情。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共同解决好当前的养老难题。企业或单位已经承担了社保中养老和医疗方面的大部分,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障应该由国家进行第二次分配时承担。

  他建议,降低职工和企业养老、医疗保险费率,将失业险、生育险、工伤险纳入国家统筹安排范围内,鼓励动员全民参保,解决“未富先老”养老体制缺陷。

  声音

  在经济高速增长时,这些费用(社保缴费)对企业发展尚构不成威胁,而当经济开始进入中速增长的新常态,活力明显不足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显得尤为迫切。 ——全国人大代表黄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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